新華社北京2月5日電(記者孫玉波)我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開展五年以來,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日益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目前,全國已有60%的省區市積極開展了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命名工作,極大地推動了地方鄉村文化遺産的保護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近日談到,近年來,隨著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命名工作的開展,各地紛紛出臺政策措施,促進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的健康發展。《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和名鎮保護條例》《雲南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保護條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裏耶歷史文化名鎮保護條例》等一批地方法規的出臺,使地方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有法可依。
山西省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的意見》,山西省建設廳制定了《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和實施辦法》;江西省制定了《歷史文化名村名鎮保護規劃編制與實施暫行辦法》,分別從政策和技術層面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河北、山西、北京、福建等省市還開展了歷史文化村鎮的普查工作,並結合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對有價值的古鎮、古村落以及鄉土建築進行搶救性的挖掘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