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5日專電(記者杜宇)國辦日前發出的《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
《通知》要求,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
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託管等服務,並組織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的活動。
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他們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