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河南省出臺文件對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學生健康體檢收費進行規範。
由河南省教育廳、省發改委和省衛生廳聯合下發的通知規定,從2009年春季學期開始,對各年級常規體檢具體收費標準為:城市學校每生每年10元;農村(含鄉鎮)學校每生每年8元。
按照國家的要求,高中和中職學校應每年組織學生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一年級新生入學時增加實驗室檢查項目:結核菌素實驗每生10元;寄宿制新生谷丙轉氨酶檢查每生4元,膽紅素檢查每生4元,必要時增加乙肝表面抗原檢查每生5元。
三部門要求,學生健康體檢費為服務性收費,學校要嚴格遵守服務性收費的有關規定,不得與學費合併統一收取,嚴禁只收費不服務。不得擅自增加體檢項目、擴大體檢範圍、提高體檢收費。所收費用應當用於學生健康體檢工作,不得挪作他用。(記者 王暉 實習生 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