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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9年中招6類考生可享錄取優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02日   來源:北京日報

    2009年中招錄取,6類考生可享受錄取優惠。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需在5月15日前填好申請表。

    2009年中招錄取加分範圍與去年一致。市級三好生和經認定的在文藝、體育、科技等方面獲獎考生,錄取時文化課每科加一分;歸僑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文化課每科加一分;烈士子女、駐邊疆國境、沙漠區、邊遠地區的現役軍人子女中考總成績加20分;殘疾或因公犧牲的軍人和公安幹警子女中考總成績加10分;獲“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榮譽稱號的犧牲人員、傷殘人員子女中考總成績加10分。此外,現役軍人子女和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按照中招辦的規定,具備加分條件的考生,每人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待遇。如已加分,則不再享受優先錄取照顧。

    往屆考生在參加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文化課科目每科減一分後進行錄取。

    3月中旬起,中招將開始體檢。根據《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體檢標準》,患有肺結核、精神病,無法堅持正常學習,或有躁狂發作、自毀、毀人、毀物行為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宜錄取。另外,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夜遊症及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患有心血管疾病、腎臟疾病、內分泌疾病、血液病、各種惡性腫瘤及外科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嚴重皮膚病患者不宜被錄取為住宿生。(記者 易明燈 通訊員 安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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