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開的2009年度重慶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議上,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黃奇帆指出,為確保2009年重慶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85%,重慶市將採取十大舉措全力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第一、繼續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2009年將加大“重慶市農村鄉鎮人才隊伍建設計劃”實施力度,進一步擴大高校畢業生到基層的數量,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由原來的800名左右擴大到4000名,使到基層就業的畢業生總數達到9000人。服務範圍由原來的國家級貧困縣擴大到主城九區以外的所有區縣。
第二、制定出臺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在小額擔保貸款基金中設立1個億作為高校畢業生創業基金;建立創業孵化基地,實行稅收優惠和收費減免;提供創業指導培訓,積極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搭建平臺。
第三、實施國有大中型企業人才儲備計劃。鼓勵和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創造條件,更多地吸納和儲備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加強人才培養和儲備。國有大中型企業2009年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數量要在2008年的基礎上增加一倍,力爭達到1.3萬人。
第四,鼓勵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對企業招錄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數量達到80人以上的,可享受再就業重點企業貸款貼息政策,併為到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方面的服務。
第五,鼓勵高校、科研單位等臨時性聘用高校畢業生。支持高校和科研單位開發就業崗位,按本單位職工總數的5%左右聘用高校畢業生參與教學項目和科研課題研究,從事助研、助管、助教等工作。聘用期限最低一年。全市普通高校和科研單位每年可接收畢業生3000人。
第六,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定向培訓。由市政府有關部門、企業和培訓機構根據重慶市支柱産業和新興工業集群的人才需求,以提升高校畢業生的職業技能為重點,對未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進行為期3-6個月的培訓,畢業生在經過培訓後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實現定向就業。財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提供培訓經費,2009年完成6500名未就業畢業生定向培訓任務。
第七,加強畢業生見習實習基地建設。加快高校畢業生見習實習基地的建設進度,2009年建成市級高校畢業生見習實習基地100家,區縣級100家,使每年接收高校畢業生的規模達到5000人以上,同時提高政府對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的補貼標準,由原來每月150元提高到每月300元。
第八,健全鼓勵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相關政策。一是建立健全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由政府補償學費,國家代償助學貸款的政策。二是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予以優先。三是高校畢業生退役後參加基層公檢法定向崗位招生考試,實行優先錄取。四是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可進入普通本科學習。五是高校畢業生退役後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
第九,完善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體系。一是整合各方資源,切實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場平臺,規範市場行為,拓寬就業渠道,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就業機會。二是加強就業信息化建設,建立和完善便捷、有效、完善的信息服務體系,實現全市就業信息資源共享。三是加強就業服務機構建設,設立高校學生就業指導專項經費,加大就業指導服務力度。
第十,對就業困難畢業生實施就業援助。一是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社區就業崗位就業,與社區公益性勞動組織簽訂1年以上勞務協議並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5000元。二是各類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為登記畢業生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簽訂勞動合同6個月以上,按每人不超過100元補貼給職業介紹機構。三是對組織高校畢業生開展職業培訓的,按每人每年600元補貼給培訓機構,參加職業鑒定的,根據職業鑒定等級標準,按每人100-990元補貼給職業鑒定機構。2009年著力幫助2000名以上家庭經濟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未就業畢業生實現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