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因工作調動可以轉學
學生入學後不得更改姓名等基本信息
3月26日,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為了維護成人高等教育考試製度和學籍、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制度的嚴肅性,江西省將開展2009年春季成人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同時,對新生轉學、轉專業等學籍管理工作進行了規範。
江西省規定,學生應在原錄取學校和專業完成學業,且入學未滿一學期者,不得轉學或轉專業。但是,考慮成人教育的特殊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轉學或轉專業:一是錄取人數少,無法開班,學生可在開學時向學校提出申請轉入其他相近專業學習,經學校同意後,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本校無相近專業調整的,學生取得學籍後可申請轉入其他學校相同或相近專業學習,並由轉出學校報省教育廳審批。二是學生因工作調動需要轉學的,取得學籍後可提出申請,單位證明,由轉出學校報省教育廳審批。未經批准或備案,學生不得轉入其他學校或其他專業學習。
與此同時,學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得更改其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如屬錄取信息有誤的,可由學生本人提供合法證明材料,學校審核證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