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繼續實行文藝特長生加分錄取政策,上海市教委3月30日發出《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文藝特長生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文藝特長生可獲5分或者10分的加分。
文藝特長生範圍包括:上海市學生藝術團分團隊的優秀團員;參加全國、市級文藝比賽成績優秀者。2009年可推薦文藝特長生的全國及市級文藝比賽項目為上海市學生繪畫書法作品展。
上海市學生藝術團重點團隊的優秀團員,可在高考原始成績上加10分;一般團隊的優秀團員,可以加5分。經確認在上海市學生繪畫書法作品展中獲一等獎的高三學生,可在高考原始成績分上加10分。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項加分,不能累計加分。凡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文藝特長生,其高考原始成績按規定標準加分後形成總分成績,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據悉,教育部在上海試點招收藝術特長生的有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財經大學、東華大學等6所高校和其他外省市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的人數控制在國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記者 李雪林 通訊員 焦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