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近日出臺《關於加快推進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通知》把大學生醫療保險全面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範圍。
據介紹,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所需費用,由大學生個人和政府共同承擔。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照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相應標準執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按規定應由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各地可以通過醫療救助等途徑給予資助。
據了解,大學生參加所在地的城鎮居民醫保後,大學生普通門診待遇,將按照現有規定繼續執行,其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种醫療待遇,按照所在統籌地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待遇水平不低於中小學生。(記者 董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