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4月13日專電(記者胡星)今年,西藏首次從自治區創業基金中安排1000萬元專款,設立“西藏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資金”,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艾俊濤説,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高5萬元的小額貸款,在貸款期限內由自治區財政全額貼息。對合夥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累加小額貸款。
同時,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免交3年的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從事農牧區經紀人職業的畢業生,免交5年的工商管理費用。
從2006年開始,西藏的專科畢業生不再計劃分配,從2007年起本科及本科以上畢業生也不再計劃分配,均實行供需見面,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目前,西藏已有不少大學畢業生走上了自主創業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