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4月26日專電(記者許祖華)記者日前從陜西省招生辦了解到,今年定向就業招生仍面向全省所有考生,與非定向就業招生同時錄取。定向就業單位及任何仲介機構或個人不得參與普通高校定向就業生錄取工作。
今年,有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的普通高校應對定向生的就業去向、獎學金設置、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等要求,通過招生章程向社會公佈。普通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根據考生定向志願補充投檔,但不得低於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若仍不能完成,則就地轉為非定向就業計劃執行。定向就業單位及任何仲介機構或個人不得參與普通高校定向就業生錄取工作。普通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向考生收取國家政策規定範圍以外的費用。
填報定向西藏就業志願的考生,必須填寫《200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業考生申請書》,並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意見,以備學校錄取時參考。
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必須在入學註冊前與學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學校對無故拒簽協議的新生,可取消其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