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3所院校將實施閩臺高職聯合培養人才項目,以促進兩岸高職教育合作邁出實質性步伐。
據福建省教育廳介紹,此項目將通過與台灣對口院校開展校際交流,擴大閩臺高職和台資企業聯合培養人才規模,形成一批有示範輻射和推廣價值的項目,在閩臺教育交流合作規模、內容、層次上取得新的實質性突破。
近年來,福建各院校和台灣高校之間的交流合作不斷升溫。教育部門在總結交流合作經驗的基礎上,於今年提出在部分高校先行實施閩臺高職聯合培養人才項目。
項目重點支持福建院校在製造業、電子通訊業、建築業、旅遊業、現代農業等緊缺人才培養領域與台灣職業院校和相關台資企業開展合作,聯合培養一批高素質的技能型人才。
福建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黎明職業大學等13所項目院校將確保引進台灣高校的優質課程不低於專業課程的30%,確保台灣學校教師承擔的專業課不低於25%,確保學生進入台資企業畢業實習、畢業設計等的時間不少於半年,確保項目專業畢業生就業率達90%以上。
據介紹,福建一些院校還將選派學生到台灣高校進行為期一年的學習,赴臺學生採取學分制的管理辦法,學生畢業後由福建高校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台灣高校出具課程學習成績證明或結業證書。(記者 孟昭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