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招總的投檔原則是:“院校負責,招辦監督,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處理。”換句話説,是否錄取,關鍵在院校。今年福建省對高招錄取投檔模式進行改革,首次實行“平行志願”。在實行平行志願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以及高職(高專)批都是按下面這幾個步驟投檔:
正式投檔前提供生源分佈統計
每批次正式投檔前兩天,省高招辦與相關高校進行內部的溝通協調(即模擬投檔)。第一次,根據高校公佈的招生計劃數和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模擬投檔比例),向各有關高校提供生源分佈統計。高校根據生源分佈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提出正式調檔比例(原則上省屬高校為1:1;部屬及省外高校為1:1.05)。省高招辦根據院校意見調整招生計劃和投檔比例後,再進行第二次溝通協調,以形成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檔分數線。
然後,省高招辦開始進行正式投檔,由高校審錄。錄取結束後,省高招辦及時向社會公佈各高校實際招生計劃數和最低錄取分數。
徵求志願按1:1投檔審錄
上述常規志願錄取結束後,省高招辦將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或者完成原執行計劃後又追加計劃的院校(包括最低錄取分數線和特殊錄取條件等)以及預科班招生計劃向社會公佈,面向未被錄取的考生徵求志願。徵求志願時,所有考生均可填報相關院校的志願,但投檔時如屬已完成計劃後又追加的招生計劃,考生投檔分必須高於相關高校常規錄取時的最低錄取分數方可被投檔。徵求志願不再進行模擬投檔,而是按1:1的投檔比例直接進行正式投檔,由高校審錄。
調劑志願在院校間進行調劑
徵求志願錄取結束後,如個別院校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進行院校間調劑志願的投檔錄取。調劑錄取仍然是按照考生的投檔分從高到低順序進行投檔。考生只要投檔分(高考總分加固定的政策性照顧加分)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以上且填報了願意服從院校間調劑志願,就可能有被調劑錄取的機會。
調劑志願錄取結束後,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則由有關高校提出申請,經省招委會批准後可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民辦高職高專院校可在50分)以內降分錄取徵求志願填報該高校的考生。降分錄取的原則是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降分。經過徵求志願降分後還未能招滿的高校,如提出申請,經批准則在“服從調劑”的志願中降分錄取。
梯度志願下的投檔方式
雖然今年絕大多數本專科招生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但本、專科提前批及體育、音樂、美術類的各批次由於面試成績不通用以及各院校錄取標準不一致等原因,這些批次暫不實行“平行志願”,仍然採用“梯度志願”的投檔模式進行。具體如下:
第一輪投檔,即該批錄取的第一天,是按“志願優先”的原則,計算機按科類對達到該批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第一志願從高到低排隊,並按招生院校所要求的比例發送電子檔案。本輪投檔一般要求高校在當天內完成。
第二輪投檔,採用“分數優先”的原則,電腦在第一輪結賬(該取的取,該退檔的退檔)後,對該批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未出檔或已退檔),從高分到低分逐個檢索所填報的參考志願是否有第一輪未完成計劃的院校誌願,有則投檔,沒有則檢索下一個參考志願,如果所有參考志願均無缺額,該生暫時挂起來,檢索下一個考生。
從第二輪投檔後實行滾動投檔:根據第二輪投檔後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所提出的調檔要求,繼續對分數線上未出檔或已退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按所填報的參考志願順序檢索投檔。
在線上考生所有參考志願均未能滿足個別招生院校的招生計劃時,根據“先調後降”原則,搜索該批志願上願意服從院校調劑的考生,並向院校發送電子檔案;如仍出現生源不足,則在該批分數線下20分以內從高到低按志願順序搜索填報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誌願,併發送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