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高校為了招生,真是使出了渾身解數,不管是高考前、高考後,都會有民辦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寄到家長或考生手中,有的考生會收到二三十個高考錄取通知書。而在這些錄取通知書中,説不定就有罪惡的陷阱在等著您。
“民校陷阱”多是一些非正規民辦高校以及一些急功近利的民辦高校所設,因此,對於想選擇民辦高校的考生和家長來説,擦亮眼睛,多了解一些相關信息,是必不可少的。
目前我國的民辦高校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納入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學校;一類是不具有國家計劃內統招資格的學校。
截至2007年5月18日,國家承認學歷的民辦高校共有295所,還有1000多所民辦高校,仍然是以組織學生通過參加學歷文憑考試和自學考試獲取國家承認文憑為主,這其中往往有一些並不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民辦高校為了擴大招生數量,有意設置了不少招生陷阱。
一、利用“獨立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資格”打擦邊球。民辦高校所謂的“有資格獨立頒發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是指對本校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個別專業(在各省的高考報考指南上有記錄)有資格自己頒發國家學歷證。對於不屬於國家批准的計劃內招生專業,學校是沒資格頒發國家學歷證書的,個別學校對明明是針對自考專業或學校自己開設(國家不承認學歷)的專業,卻聲稱可獨立頒發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二、聲稱以“計劃外”資格入校後,可轉為“國家計劃內統招生”,或稱本校自主招收的計劃外學生畢業時畢業證和計劃內統招的畢業證一樣,享受一樣待遇。民辦高校在國家計劃內的專業和人數均在教育部門的嚴格控制下,都涉及學籍在當地教育部門備案的問題,學校沒資格隨意增減國家計劃內招生名額。畢業證書要在教育部網站上能查到為真,就算樣本一樣,查不到是沒用的。
三、稱後期可大批量補錄,只要上分數線就可錄取。國家計劃內招生指標有人數限制,往往很少。個別學校為增加吸引力,稱後期可大數量補錄,不管是否達到錄取分數線均可錄取。最後在錄取通知書上卻無法區分是計劃內還是計劃外,很多學生以為是計劃內錄取,到學校後才發現受騙。
四、故意隱瞞“自學考試”。目前不少民辦高校的辦學形式主要是自學考試助學,但自學考試由於是國家考試,通過率不高,個別學校用“國考”等詞來掩飾,不承認是自學考試,或稱學校的自學考試通過率很高。
五、以公辦大學的名義來招收學生。一些公辦大學的自考部或成教學院,利用名校效應招攬自考學生,聲稱入校後可享受和公辦學生一樣的待遇。實際上這些知名大學自考部和成教部往往不和主校區在一個校園,就算在一個校園也不可能享受同樣待遇,很多教學資源不能共享。有的甚至模糊招生類別,不明説招收的是自學考試學生。
六、誇大事實,發佈虛假信息。如將普通教工授課誇大為“聘請經驗豐富的教授執教”,很一般的教學環境被稱為“封閉式管理,開放式教學,擁有現代化的教學設施”等等。有的民辦高校自稱教學設施先進,能把學生培養成“會微機、懂外語、能駕駛,具有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的複合型中高級人才”,實際上學校既無圖書館,也無語音教室,更無教練場,課程安排與當初的承諾大相徑庭,有的專業因為實際招生人數過少,不得不合班,換專業。
有專家表示,考生和家長在選擇民辦高校前要做好以下準備:
首先,選擇民辦高校要認真審查其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招生資格和學歷是否得到國家承認,招生簡章和廣告是否經教育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機關審批;
其次,在報名前,學生和家長應先實地考察學校的辦學條件、設施和教學質量,防止上當受騙;
再次,在選擇民辦高校時,如發現某某大學“分部”、“分校”等字樣,應先到教育部門諮詢,掌握和了解情況,不要輕易報名;
最後,在報名時,學生和家長應與校方簽訂相關合同,將校方的承諾都寫到合同中,並約定違約責任,在交費時,要向學校索取正式發票或有效收據,並妥善保管,一旦遇到消費糾紛,應及時向教育部門和消協申訴或投訴,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 周凱 實習生 劉昌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