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6月28日專電(記者劉大江)成都市近日規定,凡是在該市自主創業且畢業未滿5年的高校畢業生,和其創辦企業招用畢業未滿5年首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人才服務機構辦理人事代理服務的,3年內免收人事代理服務費。
記者從成都市人事局了解到,免收人事代理服務費的項目包括人事檔案管理、代辦人事調動和就業接收手續、代辦申報職稱、戶口關係託管。人事代理服務實行屬地化原則,由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頒證機關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