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30日專電(記者杜宇)記者30日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今年7月至9月在全國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力爭在今年底使大多數登記求職的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並確保家庭困難和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當年實現就業。
《通知》強調,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各地要將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今年下半年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重點在第三季度集中所有力量開展工作。
《通知》提出6項措施,分別是:
一是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力度。著力拓寬高校畢業生到各類企業就業、到城鄉基層就業的渠道,扶持更多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要加強政策落實和工作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政策不落實、工作進展慢的地區要重點督導。
二是統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加快各類基層就業項目和應屆高校畢業生入伍預徵工作的進度,組織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
三是積極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登記管理工作。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加強對檔案和戶口仍留在學校的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也要積極協助做好就業服務等工作。對回到原籍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以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為主體,做好登記管理工作。要登記造冊,摸清底數,建立專人聯絡制度,實施動態管理。
四是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活動。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做好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心理輔導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第三季度集中開展面向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系列活動,提供就業信息,落實扶持政策,開發一批基層就業崗位。
五是認真實施“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抓緊發展一批見習基地,進一步完善見習管理制度。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對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應由當地政府所負擔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助,可從中央財政就業補助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中給予適當支持。
六是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各地要將家庭困難畢業生以及長期失業、殘疾人等就業困難畢業生列為重點幫扶對象,積極提供就業援助。建立本地生源困難畢業生信息庫,提供“一對一”的就業幫扶。通過優先推薦就業和見習崗位、幫助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方式,力爭使所有困難畢業生在年底前實現就業。少數民族地區要高度重視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問題,制定專門工作計劃。
《通知》還要求各地深入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宣傳工作,同時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