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日專電(記者李江濤)北京市全面啟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工作,北京籍考入京外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個學生每學年可申請貸款金額最高達6000元,貸款期限最長可達14年。考入在京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仍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記者從3日召開的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啟動大會上獲悉,根據北京市財政局、教委、民政局等聯合出臺的《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北京籍考入京外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個學生每學年可申請的貸款金額最高可達6000元,貸款期限最長可達14年。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中央財政補貼,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學生畢業後兩年為寬限期,寬限期內只付利息,不還本金,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本息。考入在京高校(含中央院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仍然實行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同一學年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不能重復申請。
政策還規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區縣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申請時間為每年的7月至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