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起,北京市市屬高校畢業生到京郊邊遠山區基層單位就業,他們的學費和助學貸款將由北京市代償。
目前相關代償暫行辦法已經下發。北京市市屬高校在校期間成績合格的北京生源畢業生,畢業後自願到分佈在房山、門頭溝、昌平、延慶、懷柔、密雲、平谷等京郊區縣的40多個邊遠山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北京市將為其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已繳納學費將返還學生本人。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學費全免政策的畢業生不在代償範圍之列。
享受代償政策的畢業生需在邊遠山區鄉鎮以下的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基層單位就業,或工作現場地處邊遠山區鄉鎮以下地區的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等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
北京市為每名高校畢業生每學年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本金部分最高不超過6000元。北京市將從學生工作後第二年開始,分三年為學生代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總額。
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等原因而離開邊遠山區基層單位外,未滿3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邊遠山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將被取消代償資格,從當年開始停止學費的代償。(記者 劉昊)
北京市邊遠山區包括:
房山區:十渡鎮、蒲洼鄉、霞雲嶺鄉、南窯鄉、大安山鄉、佛子莊鄉、河北鎮、週口店鎮;
門頭溝區:潭柘寺鎮、妙峰山鎮、王平鎮、雁翅鎮、齋堂鎮、清水鎮;
昌平區:流村鎮、長陵鎮、興壽鎮;
延慶縣:千家店鎮、永寧鎮、大莊科鄉、四海鎮、香營鄉、井莊鎮、劉斌堡鄉、珍珠泉鄉;
懷柔區:喇叭溝門鄉、長哨營鄉、湯河口鎮、寶山鎮、琉璃廟鎮、懷北鎮、雁棲鎮、渤海鎮、九渡河鎮;
密雲縣:大城子鎮、東邵渠鎮、不老屯鎮、新城子鎮、太師屯鎮、石城鎮、馮家峪鎮、古北口鎮、北莊鎮、高嶺鎮;
平谷區:鎮羅營鎮、熊兒寨鄉、黃松峪鄉、金海湖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