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2月2日專電(記者許祖華)記者12月2日從陜西省校方責任保險培訓工作會上了解到,陜西省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2009至2010學年度的校方責任保險工作正式啟動。校方責任保險的保費標準為每生每年人民幣5元,每名受傷害學生每年累計賠償限額為人民幣30萬元。陜西省要求投保校方責任保險的保費一律不得向學生收取。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省教育系統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和完善校園意外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充分運用保險的經濟補償和風險管理功能,防範和妥善化解校園安全事故責任風險,維護校園和諧穩定,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陜西省決定在全省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全面推行校方責任保險制度。
鋻於陜西今年此項工作的統一安排部署滯後於正常開學時間,投保手續等相關工作只能逐步完善,但起保時間仍從9月1日計起,在9月1日至投保手續完善期間所發生的保險責任事故,責任單位應做好受傷害學生的救治工作,並妥善保存相關證明、票據,待投保手續完善後按規定程序進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