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遼寧省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規範全省中小學辦學行為,全面推進遼寧省素質教育發展,12月29日,遼寧省教育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指導意見》(試行),對全省450多萬中小學生的作息時間、課業負擔、考試規範及招生管理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遼寧省中小學生在校學習的時間被量化。小學生每天在校學習的時間不超過6小時,初中生不超過7小時,高中生不超過8小時;不準對走讀生安排早、晚自習,寄宿生晚自習時間每天不超過2小時;保證小學生每天有不少於10小時的睡眠時間,初中生不少於9小時,高中生不少於8小時;不得佔用學生法定休息時間、午間休息和下午自習加班加點或組織集體補課。
對學生書面家庭作業要進行總量控制。小學一、二年級不得佈置書面家庭作業,小學中高年級、初中和高中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分別控制在1小時、1.5小時、2小時以內。不得擠佔體育課、藝術課、團隊活動和綜合社會實踐活動時間,要切實保證學生每天鍛鍊1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規範考試科目,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堅決制止隨意組織學生參加各種統考、聯考或競賽、考級等現象。除初中升學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市、縣(市、區)教育部門不得再組織其他形式的統一考試;隨機抽取部分學生(不超過本年級學生總數的30%)以質量監測為目的的測試,每學期不超過1次。學校層面的考試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嚴格加以規範,考試命題要科學合理不得隨意提升考試難度,增加考試次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升學率對學校排隊,不得以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和編排學生座位。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實施陽光分班,任何中小學校不得設置重點班、快慢(好差)班、實驗班、特長班、補習班、奧數班等。任何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準採取或者變相採取考試、測試、面試等形式選拔學生。要及時根據生源變化情況合理調整學校招生範圍,每學年向社會公佈行政區域內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範圍、招生時間、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嚴禁各種擇校行為。(見習記者 張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