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3月7日專電(記者魏莘)日前河南省教育廳公佈《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從200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生開始,今後凡體育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將得不到高中畢業證。
據了解,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將從2008年秋季入學學生開始實施,每年組織一次,時間安排在高三上學期。這也是自河南省高中進入課改後,首次將體育考試納入到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之列,成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11門學科之一。
考試成績實行等級制,分為A(90分以上)、B(70分至89分)、C(50分至69分)、D(49分以下)四個等級。成績達不到C等者,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成績仍達不到C等者,學校不得頒發畢業證書。考試成績還將記入學生檔案。
因病(或殘疾)不能參加考試的,持醫療單位證明和學校證明,到省轄市(重點擴權縣)教育行政部門辦理申請免試手續,經核準後方可免試。因病不能參加考試的,體育考試成績按50分計算;因殘疾不能參加考試的,成績以當地上一年體育考試平均分計算。因特殊情況暫不能參加考試的,可申請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