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殯葬改革示範單位評審標準
一、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一)應具備以下基本標準:
1.制定了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和殯葬設施建設規劃,殯葬服務設施完善,服務網絡全覆蓋。
2.科學合理地劃分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火葬區火化率達到100%,無骨灰“裝棺二次葬”和建大墓、豪華墓現象;土葬改革區基本實現相對集中安葬,無散埋亂葬。
3.實現政事(企)分開、管辦分離,有專門殯葬管理機構,與相關部門形成了較為密切的協調配合機制。
4.實行了困難群體基本殯葬服務救助保障制度。
5.殯葬執法規範、文明,殯葬服務誠信、優質,群眾滿意度高。
6.重視殯葬宣傳工作,群眾移風易俗、參與殯葬改革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較高。
(二)應具備以下一個或多個示範標準:
1.實現轄區所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政府埋單,對節地環保生態葬式葬法實行政府補貼、獎勵。
2.骨灰管理、安葬方式有創新,骨灰處理符合節地環保生態的要求,骨灰撒散、深埋等節地葬法的比例不低於20%。
3.土葬改革區實現遺體埋葬不留墳頭,積極引導和鼓勵火葬。
4.在深化殯葬改革的方式方法上取得創新和突破,對推動全國殯葬改革有示範和導向意義。
二、殯儀館(火葬場)
(一)應具備以下基本標準:
1.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服務程序、服務承諾、服務監督公開,有24小時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儀容整潔,舉止文明,服務規範,廉潔守紀。殯葬技能和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低於70%。
2.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差價率控制在30%以內,低檔殯葬用品比例不低於20%並保證供應。
3.主動公開並認真落實各項惠民殯葬政策;基本殯葬服務與選擇性殯葬服務區分明顯,便於群眾選擇,無強制、捆綁、誤導群眾消費行為。
4.符合《殯儀館建設設計規範》要求,環境莊重肅穆、整潔美觀。
5.火化機污染物排放限值達到國家標準,經過專業環境監測機構檢測認定。殯儀車、遺體冷藏櫃、遺物祭品焚燒爐等殯葬設備配置齊全,安全可靠。
6.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管理規範,積極宣傳殯葬改革,弘揚先進殯葬文化,行風建設達標。
(二)應具備以下一個或多個示範標準:
1.在優質服務、價格管理等方面有特色,“一站式”服務和便民利民服務有創新。
2.使用環保技術和産品比例不低於50%,火化設備先進,節能減排指標超過國家標準,對遺物祭品和特殊垃圾實行無害化處理。
3.科技攻關成效顯著,管理和服務模式先進,信息化水平行業內領先。
4.行風建設有突出經驗,成效顯著,連續三年政府行風測評位列前3名,群眾滿意度不低於90%。
三、公墓
(一)應具備以下基本標準:
1.依法建設運營,服務優質,無違法違規行為。
2.墓穴佔地面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無大墓、豪華墓。
3.安放(葬)合同規範,手續完備,檔案齊全。
4.自然與人文景觀和諧統一,注重節地環保生態。
5.嚴格執行殯葬價格政策,堅持誠信服務。
6.保障群眾祭掃文明、安全、有序,倡導移風易俗新風尚,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二)應具備以下一個或多個示範標準:
1.骨灰(遺體)安葬方式、節約殯葬用地等方面有創新,骨灰撒散、深埋和樹(花、草坪)葬等節地葬式比例不低於30%,實現可持續發展。
2.生態化、園林化、藝術化特徵明顯,使用環保技術和産品比例不低於50%,綠化覆蓋率不低於75%或綠地不低於40%,墓穴小型化、立體化不低於50%,墓碑平臥及小型化、藝術化、個性化不低於50%。
3.創新祭掃方式、弘揚殯葬文化、加強生命教育等方面成績顯著,充分體現人文紀念特色。
4.公益性公墓堅持公益原則,在建設、管理、服務等方面具有示範意義,在培育現代殯葬習俗,推動殯葬改革,治理亂埋亂葬,綠化荒山瘠地等方面具有先進性、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