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0年外來務工就業農村勞動者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工作的意見》發佈。據悉,為子女申請入學的外來務工就業農村勞動者,須于6月18日前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暫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辦理子女入(轉)學申請。
申請時間:5月10日至6月18日
成都市所稱“外來務工就業農村勞動者子女”包括兩類不同情況:一種是成都市中心城區以外,到成都市中心城區務工就業且暫住的農村勞動者6-15周歲具有學習能力,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子女(包括被監護人);另一種是指成都市郊區(市)縣各自轄區以外,到成都市郊區(市)縣務工就業且暫住的農村勞動者6-15周歲具有學習能力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子女。
今年申請入學辦手續的時間有所延長,符合條件者應于2010年5月10日至6月18日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暫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辦理子女入(轉)學申請。需要注意的是,為子女申請小學一年級新入學的須現場填寫未就學聲明;申請非小學一年級新入學的,應提交原就讀學校開具的原學校就讀證明。
登記時間:6月21日至7月2日
按規定,外來務工就業農村勞動者憑完整合格材料提出申請後,暫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對申請材料進行確認後,將免費開具相關證明。然後,申請人可持相關證明于6月21日至7月2日到暫住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登記點登記。這些登記點一般設在相關學校。入學登記結束後,各區(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根據申請就學情況統籌安排就讀學校,並於7月23日公佈入學信息。
“小升初”:需要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在成都市範圍內小學畢業需升入本市初中學習的外來務工就業農村勞動者子女,需按上述規定重新辦理相關手續,並按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有關“小升初”的相關規定執行。
已享受成都市外來務工就業農村勞動者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政策,並在成都市中心城區或郊區 (市)縣公辦中小學就讀的,不再辦理上述區域內的轉學手續。凡使用教育規劃用地批建的民辦學校,按屬地化管理原則一律納入政府解決外來務工就業農村勞動者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統籌安排。(記者 江蕓涵 實習記者 張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