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201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於日前啟動,計劃實施四大計劃25條政策措施,確保201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70%以上;到年底,就業率達到85%以上,力爭達到90%。
一是實施崗位拓展計劃,大力拓展就業渠道。國有大中型企業吸納10000名高校畢業生,就業重點企業招用1000名高校畢業生。全市事業單位招聘5000名高校畢業生。選派4800名高校畢業生到鄉鎮事業單位及建制村工作。選拔2000名高校畢業生到街道(鄉鎮)從事就業服務工作。組織2000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社區從事就業服務工作。組織10000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組織10000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3-6個月的定向就業培訓。鼓勵高校畢業生以多種形式靈活就業。啟動2010年高校畢業生入伍預徵工作。
二是實施創業引領計劃,大力推進自主創業。鼓勵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落實創業培訓補貼,提供後續跟蹤服務。建立20個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符合條件的可一次性享受財政補貼。依法落實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設立市級小額貸款擔保基金2000萬元,為高校畢業生發放小額擔保貸款5000萬元。
三是實施就業服務計劃,完善市場服務體系。開展送就業信息、送就業政策進校園“雙送”活動,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崗位信息和就業政策服務。各級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登記求職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服務並實現就業的,按規定享受職業介紹補貼。推動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鼓勵登記求職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認真落實企業高校畢業生的落戶政策,做好勞動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務。
四是實施就業援助計劃,促進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把登記求職1年以上的,以及困難家庭和城鎮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確定為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援助幫扶範圍。少數民族地區招錄(聘)人員,同等條件下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優先。各專門項目招募人員,應向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傾斜。加強長期失業聚居高校畢業生和殘疾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