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7月6日專電(記者楊躍萍)雲南省教育廳日前出臺規定,規範中小學教學時間,要求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向社會公佈轄區內中小學校每學年兩個學期的開學、教學和放假時間。
雲南省教育廳日前出臺試行的普通中小學校辦學行為的若干規定明確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每學年教學日曆共40周,其中上課時間為35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學校機動時間為3周、復習考試時間為2周,寒暑假為12周;普通高中每學年教學日曆為43周,其中上課時間為40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學校機動時間為2周、社會實踐為1周,寒暑假為9周。
雲南省教育廳要求,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規定,結合每年春節時間、少數民族傳統節日及當地實際,對轄區內普通中小學、一貫制學校和完全中學每學年兩個學期的開學、教學和放假時間作出具體規定,向社會公佈,並於每年8月1日前報省教育廳相關部門備案。
雲南省教育廳同時規定,各學校不得增加或減少教學時間,須遵守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放假的規定。除週六可組織義務教育九年級、普通高中三年級學生在校內進行教學活動外,中小學校及教師不得在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開展任何形式的教學活動。農村寄宿制學校在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可對雙休日的教學活動進行適當調整,法定節假日、寒暑假要嚴格按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