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近日下發通知,規定全省中小學校不得在暑假期間以領取考試成績單為名通知學生到校;禁止教師有償家教。同時,全省任何地方和學校不得以任何藉口在暑假期間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輔導培訓班,禁止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開辦補習、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