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音樂、美術、舞蹈類錄取控制及參照分數線劃定。
其中體育專業本科一批,田徑類文科專業課72分/文化課300分,理科72/260;籃球、排球、足球類文科70/300,理科70分/260分;體操、武術類文理科70/260。
音樂專業聲樂類,文理科本科一批專業課72/文化課280,本科二批專業課67/文化課260;器樂類文理科本科一批62/260,本科二批60/240;理論作曲類文理科本科一批72/280。美術類,文理科本科一批245/280,本科二批230/260。舞蹈類,文理科本科一批75/200,本科二批70/200。
據了解,使用校考成績的美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時,要求均達到省級統考本科合格,即3門科目總分不低於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不低於60分。美術學(史論、博物館學)、書法學、雕塑、攝影、服裝設計與表演等本科專業除外。使用甘肅省統考成績的藝術類本科一批院校,錄取時一次性投放“雙上線”考生第一志願檔案,學校應在甘肅省文化課和專業課“雙上線”的基礎上按院校招生章程制定錄取原則。藝術類本科一批指普通二本以上藝術類院校及專業;藝術類本科二批指獨立學院(民辦院校)藝術本科院校及專業。使用藝術類專業校考成績院校的控制分數線為:專業課合格,文化課藝術類本科一批210分;藝術類本科二批200分。(記者 呂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