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民政廳、人保廳、衛生廳、編辦、公務員局和殘聯制定的《關於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據悉,從今年起,福建省將特教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享有的“兩免一補”(免學雜費、免教科書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延伸至特教學校高中教育階段三類殘疾學生,並逐步延伸至學前教育階段,2012年對特殊教育學校所有在校學生實行免費教育。
同時,將特殊教育學校學生的生活補助費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元;逐步將在合法註冊的教育康復機構裏的各類殘疾兒童少年納入特殊教育惠民政策照顧範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以及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在校生中的殘疾學生,應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到2012年,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按不低於普通教育初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6倍安排。
今後,省、市、縣級財政將設立專項資金,推進特教學校標準化建設。原則上人口30萬以上、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相對較多的縣(市、區),要建設或利用現有學校改建、擴建一所獨立的特殊教育學校,實現特殊教育學校或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覆蓋所有縣(市、區)。在實施薄弱校改造工程、中小學校舍建設等項目時要向特殊教育學校傾斜。爭取到2012年,全省80%獨立設置的特殊教育學校、殘疾兒童康復教育機構實現辦學條件標準化。(記者 賴文忠 實習生 王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