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從廣東省教育廳獲悉,廣東省2010學年報讀中職學校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可以享受免學費。而去年秋季已入學的廣東省中職學校涉農專業一、二年級在校生也在免學費之列。
廣東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近日,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了《關於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根據意見,廣東省從2009年秋季學期起,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逐步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其中,2010學年免費對象為廣東省中職學校一、二年級在校生人數的10%和涉農專業一、二年級在校生。
符合條件並願意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3月前向所在居委會或村委會提交申請,由縣扶貧部門會同教育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貧困生名單進行審核,並按省、市下達的免學費招生生源計劃數確定資助對象。今年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可直接向就讀學校提供家庭貧困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