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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1年高考招生將首次引入“參考分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烏魯木齊12月27日電(記者黃艷)記者從27日召開的新疆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與以往高考不同,新疆2011年高考首次將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地方和學校考試(考查)成績納入高考招生錄取時的“參考分數”。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海薩爾·夏班拜介紹,2011年高考統考成績仍然作為劃定各錄取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和錄取時投檔的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地方和學校考試(考查)成績在錄取時將一併提供給高校作為錄取參考。

    其中,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A、B、C、D四個等級將“兌換”成3分、2分、1分、0分的分數,計入參考分數。文、理科考生在參加高考前最多可獲得15分的高考錄取參考分數。報考體育、音樂、美術的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的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學科的等級分值計入高考錄取參考分數,總分最高可獲得24分。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分數較高的考生。凡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其高考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按0分計入高考參考分數。

    根據教育部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各個學校已經從2008年秋季入學開始,每學期都對學生的公民素質、道德品質、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方面進行素質評價,並將評價結果錄入學生的電子檔案中,以等級和文字描述的形式提供給招錄高校參考。

    地方、學校考試(考查)的科目則包括體育、音樂、美術、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以及學科實驗操作等方面,考試分數和考查情況同樣計入學生電子檔案,供高校參考。

    海薩爾·夏班拜説,在保持原高考方案的延續性和穩定性的前提下,採取多元化的評價模式,引入參考分數將有助於高校全面了解考生在高中學習階段的綜合表現,同時引導高中學校積極克服應試教育傾向。

    據了解,新疆2011年高考改革方案是由自治區教育廳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共同研究和制定的,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印發,自治區和兵團2011年高考均適用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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