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5日電(記者 余靖靜)為幫助退役士兵增強就業創業能力,從2011年起,浙江省的高等職業院校將陸續招收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就讀的學雜費、住宿費由政府全額負擔,並按實際在校時間給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費補貼。
記者5日從浙江省教育廳獲悉,浙江省目前已確定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浙江旅遊職業學院、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等4所院校為試點高職院校,招收退役士兵,2011年計劃總共招收200名。2012年及其後的招生計劃,將根據2011年試點工作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和擴大,並在高考報名規定時間前向社會公佈。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組織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退役士兵報考高等職業學校實行“單列計劃,參加高職單考單招考試,單獨劃線,單獨錄取”辦法。報考資格審核由縣(市、區)民政部門和兵役機關共同負責。相關考生應于高職單考單招報名的規定時間通過網絡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要求於2月底前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其單考單招考試將在6月6日和7日舉行。
浙江省教育廳表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動員當地職業學校積極承擔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任務,並遴選一批辦學條件好、師資力量強、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高的職業學校作為定點學校;並在當地民政等部門的指導下,根據當地産業發展和結構調整的實際需要以及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訓需求,將專業技術強、就業形勢好的專業或培訓項目提供給退役士兵自主選擇,努力做到教育培訓與推薦就業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