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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個人藝術特長中考不再加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24日   來源:北京日報

    2011年中考,北京市三好生、烈士子女等六類考生在錄取時可獲5至20分加分,但獨舞、獨唱等藝術特長個人項目自2011年中考起,將不再享受加分優惠。往屆生錄取時仍將每科減1分投檔。

    北京市考試院日前公佈了2011年中招的加分政策,加分項目與去年變化不大。錄取時,市級三好生、經主管部門認定的文藝、體育、科技獲獎考生;歸僑、華僑子女考生、台灣省籍考生和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每科加1分,總計加5分。

    烈士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加20分,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公安幹警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公安幹警子女;獲得“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榮譽市民”稱號的犧牲人員子女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子女加10分。此外,現役軍人子女和初中階段回國的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市中招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符合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享受一種,已享受加分的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不再享受優先錄取。

    從2011年中考開始,藝術特長生只有集體項目獲獎才享受加分優惠,書法、篆刻、繪畫、工藝美術、攝影、獨唱、獨舞等個人項目獲獎學生,將不再享受中考每科加1分的錄取優惠。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往年因藝術競賽獲得加分的中考生約在600人至700人。由於藝術特長生目前功利化傾向嚴重,很多在升學時享受加分的藝術特長生,升學後卻不參加學校藝術團體活動,因此取消個人加分項目,保留集體加分項目則是為了引導學生儘量參加團體活動,培養合作精神,也可以支持和鼓勵學校建設更多的藝術團體,吸引更多的學生參與。

    北京市考試院要求各區縣和學校嚴格審查考生的加分證明材料,所有享受加分、優先錄取等照顧的考生信息均需在北京市考試院網站上公示。(記者 劉昊 通訊員 安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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