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29日獲悉,上海市決定在2011年繼續開展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在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工作。
2011年計劃招收隨遷子女6000名,納入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外省市招生計劃。根據目前上海市隨遷子女主要集中在市郊區縣的現狀和區縣經濟發展對勞動力的需求情況,招生學校的招生區域以市郊區縣和本區縣隨遷子女為主、兼顧跨區縣招生。
招生學校根據專業和辦學條件,設置招生專業。鼓勵招生學校開設以培養一線實際操作技能為主的先進加工製造類和現代服務類等專業。
據悉,在上海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學校(含預備班,以下簡稱初中學校),連續就讀2年,年齡不超過18周歲(1993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隨遷子女應屆初中畢業生,並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報考: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2.父母一方須持有農民身份證明;3.父母雙方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投靠類、就業類),或父母雙方(或其中一方)須持有就業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的在滬穩定就業證明;4.持有上海市初中學校出具的在校應屆初中畢業生證明;5.考生自願報考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的申請書。(記者 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