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7月11日專電(記者 衛韋華)從今年起,甘肅省將取消高校畢業生擇業通知書,改為簽發就業報到證,畢業生憑該證到生源地報到註冊,落實單位後再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
7月11日,記者從甘肅省教育廳了解到,甘肅省對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部分程序進行了改革,將從2011年應屆畢業生派遣開始,取消擇業通知書制度,為離校時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發就業報到證。高校畢業生憑就業報到證到生源地報到註冊,進行未就業登記,繼續擇業,落實單位後可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高校畢業生落戶按照《甘肅省公安廳關於推行大學畢業生就業落戶八條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要求辦理。2010年及以前(含2011年春季畢業的研究生)發放的畢業生擇業通知書,繼續按原政策執行。
同時,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此外,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企業新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6個月之內開展崗前培訓的,可按規定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在幫助畢業生實現就業方面,對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數量的中小企業,甘肅省規定各級財政應優先考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並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相應地,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的,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