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7月26日專電(記者 張鶯)近日,高招“預錄取”成為關注焦點。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有關負責人26日告訴記者,廣西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只有“擬錄取”程序,沒有“預錄取”環節。
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處處長黃華吉説,根據教育部和廣西關於單獨招生、保送生、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的規定,招生院校按照程序組織相關測試、資格審核、公示等,並按照招生計劃對合格考生進行“擬錄取”,隨後將“擬錄取”名單提交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核確認、登記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經過這些法定程序後,高校的“擬錄取”名單就成為“正式錄取”名單。
在廣西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後,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統一將錄取名單上報教育部備案。黃華吉説,這些特殊類型招生涉及的“擬錄取”與目前在網絡上成為熱點的某些高校為爭取生源而對考生做出承諾的“預錄取”不是同一概念。
“擬錄取”是特殊類型招生過程中錄取名單在經省級招辦確認錄取前招生院校進行的最後一個工作步驟,是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招生錄取工作中的一個必經工作環節。而網絡熱議的“預錄取”則是一些院校為爭取優質生源通過高校招生諮詢會及其他途徑自行組織的,並非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的程序。
此外,黃華吉表示,2011年廣西高招工作未出現名牌高校“預錄取放學生鴿子”的現象。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提醒考生,除了進行特殊類型招生的院校在相關錄取名單未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登記備案前,可以“擬錄取”名義公示考生名單外,其他類型的招生錄取中均無這種説法。考生應認真閱讀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以免被誤導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