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2015年,建立相對穩定的農民工文化經費保障機制
● 常住地政府是農民工文化工作的責任主體
● 以城市社區為主要平臺和載體,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
為進一步保障農民工基本文化權益,豐富農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近日,文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見》,到2015年,我國將形成相對完善的“政府主導、企業共建、社會參與”的農民工文化工作機制,建立相對穩定的農民工文化經費保障機制,農民工文化服務將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這是我國第一次對農民工文化建設進行全面的部署。
據統計,2010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2.42億,農民工日益成為城市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農民工文化工作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視,各級政府相繼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保障農民工文化權益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在維護農民工經濟權益、社會權益、政治權益的同時,農民工文化權益還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農民工文化工作還存在體制不順、責任不清、保障不力、針對性不強、服務水平不高等問題,尚未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農民工文化權益仍然缺乏制度性保障。
《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在農民工文化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明確常住地政府的主體責任。要以城市社區為主要平臺和載體,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要進一步提高城市社區面向農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充分考慮轄區內農民工的規模、特點和文化需求,規劃建設和優化配置社區文化設施和服務,構建以社區文化設施為依託的農民工文化服務平臺。城市社區要有針對性地舉辦各種文化活動,激發農民工的興趣和參與熱情,改變農民工文化交往的封閉性,促進農民工逐步融入城市社區生活。
《意見》提出,要在保障農民工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同時,研究分析農民工的文化需求特點和文化消費規律,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文化需求的新特點、新要求,積極探索適合農民工的文化活動形式。(記者 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