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0月12日專電(記者 姚湜)記者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吉林省日前下發了《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學生考核暫行辦法》,旨在正確評價“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服務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工作積極性,為其就業、獎懲等提供依據。
據介紹,按照規定,考核的內容以“三支一扶”大學生所在服務崗位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考核其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並明確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的評選標準。
另外,吉林省對“三支一扶”大學生的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年度考核是對“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的年度綜合評價,服務期滿考核是對“三支一扶”大學生整個服務期進行綜合評價。
據了解,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學生考核結果將作為其服務期滿享受相關政策待遇的依據。對考核確定為優秀、合格等次的,按相關規定享受有關政策待遇。例如,對服務期滿1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可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於3年的續聘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