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0月16日專電(記者 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內蒙古重點選拔3類高層次人才。
據了解,第一類為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海外(含外籍)相當層次的人員;第二類為進入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中國工程院院士遴選的有效候選人,國家科學技術獎等國家級專項獎一、二等獎獲得者以及國家重點學科帶頭人等;第三類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以及省部級重點學科、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技術)帶頭人等。
內蒙古明確規定,對於這些引進的人才,到機關工作,按照國家關於聘任制公務員有關規定辦理。到事業單位工作,沒有空余編制的,可帶編制進入;沒有空缺崗位的,可根據引進人才條件,增設專業技術或管理人員特設崗位。此外,內蒙古還將在住房、配偶工作、子女上學、專業技術資格晉陞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按照人才成長、創新、創業規律,內蒙古將對這些高層次人才建立動態管理機制,由用人單位對他們進行年度考核、評估,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進行定期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