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文娛
 
教育部公佈內地63所免試招收香港學生高校名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9日 10時28分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的通知

教港澳臺函[2011]72號

有關省、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等學校: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從2009年9月開始實施高中及大學新學制改革,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將逐步取代香港中學會考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2012年香港將有兩屆高中生,共計108300人同年畢業,升學壓力激增。為體現中央政府對香港的關心和支持,幫助特區政府緩解升學壓力,李克強副總理于2011年8月訪港期間宣佈“自2012年起試行對香港學生豁免內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考試(即聯招考試),內地部分高校可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香港學生。”

    為落實此項民生惠港舉措,我部制定了《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試行)》,並初步確定內地63所高校對港免試招生。現就做好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省(市)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及高校要高度重視,深刻領會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目標及任務,認真執行《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試行)》,精心組織好2012年對港免試招生及錄取工作。

    二、各相關高校要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報名、復試、錄取等各項工作安排,結合學校實際,制訂出本校2012年對港免試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計劃。各相關高校要指定專人負責,積極選拔優秀香港學生到內地學習,嚴格規範招生行為,科學安排錄取工作流程,確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穩、順利進行。

    三、我部將於12月7日至8日召開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會議,並於12月9日至12日組織63所對港免試招生高校負責人赴港舉辦2011年內地高等教育展(會議通知及有關安排由我部港澳臺辦另發)。各相關高校要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參加會議及赴港舉辦教育展的準備,認真制訂本校對港免試招生工作方案、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宣傳方案及辦展相關材料,並及時上報我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內地63所免試招收香港學生高校名單

    北京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服裝學院

    天津市: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師範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

    上海市: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師範大學、上海立信會計學院

    江蘇省:南京大學、南京師範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

    浙江省:浙江大學、溫州醫學院、浙江中醫藥大學、寧波大學

    福建省:廈門大學、福州大學、華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福建師範大學、集美大學

    湖北省:武漢大學、華中師範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北中醫藥大學

    廣東省: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範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方醫科大學、汕頭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州大學、深圳大學、廣東商學院、韶關學院、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廣東工業大學、肇慶學院、廣東藥學院

    重慶市:西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省:成都中醫藥大學、四川師範大學

    雲南省:雲南大學、雲南師範大學

 
 
 相關鏈結
· 北京9高校2012年免試招收香港學生
· 教育部:2012年高校自主招生應向農村適當傾斜
· 江蘇啟動2012屆高校畢業生百校聯動就業活動計劃
· 教育部將辦2012屆高校畢業生系列網上招聘活動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