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網站30日發佈關於做好2012年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自主選拔錄取計劃納入試點高校年度招生計劃,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一般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通知要求,試點高校在確定擬參加本校考核的申請考生時,應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佈的合理性,向在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的申請考生、向紮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向農村地區中學或申請考生適當傾斜,併合理控制參加本校考核的學生數量。試點高校按自主選拔錄取計劃數的適當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最高不超過200%)擇優提出候選考生,試點高校對入選考生高考成績的錄取要求,不應低於考生所在省(區、市)試點高校同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中學、高校、省級招辦須分別在考生所在中學、高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信息發佈平臺上進行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公示。
據介紹,試點高校的考核時間安排在2012年春節國家規定的全國放假日之後。入選考生須參加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並根據所在省級招辦及參加考核的試點高校的要求填報志願。通知鼓勵省級招辦單設自主選拔錄取考生的志願表或志願欄,並將入選考生填報高校誌願時間安排在高考之前。此外,擬開展其他形式的自主選拔錄取試點的高校,有關方案需報教育部同意後方可實施。 (記者 趙婀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