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2月2日專電(記者 許祖華)為了進一步支持和規範民辦高等教育發展,陜西省日前出臺意見,將民辦高校統招生納入國家助學體系。
意見規定,民辦高校統招生在升學、就業、創業、轉學、考試、交通優惠、醫療保險、戶籍遷移、檔案管理、評獎評優、伙食補貼、公務員招考、“大學生村官”選拔、“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招募、“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招聘、“特設崗位教師”招聘等方面,與公辦高校學生享受同等權利。
民辦高校自行招收的非統招生,由學校發放學習通知書,明確學習形式、學習年限、取得證書的類型和辦法,收費標準和退費規定,切實保障學生的知情權。
陜西還將推進民辦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民辦高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辦學規模,合理確定招生規模。支持高質量有特色的民辦本科高校擴大招生自主權;有條件的民辦高職院校實施註冊入學。年度新增招生計劃向高質量有特色的民辦高校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