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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六公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3日 09時23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2月11日專電(記者 李江濤)北京市教委11日宣佈,要求高校做好藝術類專業招生監察工作,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工作程序、收費項目和標準、考試和錄取結果、諮詢和監督電話“六公開”,以信息公開、程序公開、操作規範、結果透明為目標實施“陽光招生”。

    據了解,2012年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已經啟動,考試的公平、公開、公正受到社會關注。

    北京市教委在《關於做好2012年北京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監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視藝術專業招生考試管理和監督工作,按照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實加強對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專業考試過程的信息公開和結果公示力度,堅持“一崗雙責”,進一步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對重點環節、重要崗位的監督,確保招生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北京市教委要求,學校監察部門要協助招生考試部門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監察部門要按照“參與中監督、監督中服務”的要求,實行全過程參與和監督;加強對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試題命制、考試、評卷、面試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招生考試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六公開”制度,實行“陽光招生”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反映招生考試違規問題的來信來訪,要按照信訪處理程序抓緊核實,及時處理。對核實的違法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立案查處,並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為加強對招生監察工作的指導,北京市教委將組成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巡視組,對部分高校的專業考試以及招生監察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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