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教育廳獲悉,福建省日前出臺《福建省幼兒園管理規範(試行)》,禁止幼兒園從事違背幼兒教育規律的實驗和活動,禁止幼兒園以舉辦興趣班、特長班和實驗班為名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和各種強化訓練活動,不得給幼兒佈置家庭作業。各地各校要合理安排幼兒每日生活,科學組織晨間活動、戶外活動(每天2小時,其中1小時體育活動)。
根據規範,幼兒園收費務必實行公開制度,不得以開辦實驗班、興趣小組、實施課題研究等名義另行收費,不得違規要求家長統一購買幼兒教材、讀物和教輔材料,不能收取與招生相挂鉤的贊助費。
規範明確,幼兒園教師須具有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的學歷和幼兒教師資格證書,轉崗教師必須持有教育廳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書,保育員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和保育員上崗證書,醫務等其他工作人員按要求持證上崗。
此外,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科學組織晨間活動、戶外活動(每天2小時,其中1小時體育活動)、集中活動、區域活動、生活活動、離園活動等環節,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創造性遊戲每週不少於3次 ),靈活運用集體、小組、個人等活動形式,關注個體差異,注重有效的師幼互動,促進幼兒全面而富有個性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