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下發《關於加強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通知》,明確規定,今後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可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和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通知》要求各地充分發揮技工院校等職業院校、公共實訓基地、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的作用,面向高校畢業生,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強化技能操作訓練,努力提升高校畢業生的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創業。各地還要定期開展中長期職業供求預測和分析,根據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狀況合理確定政府補貼培訓的職業(工種)目錄,引導高校畢業生自主選擇參加適合的培訓項目。
此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也于近日下發《關於做好201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面向離校前高校畢業生廣泛開展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就業校園活動,積極開展就業指導進校園、送崗位信息進校園、創業指導進校園、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進校園等活動,幫助更多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實現就業;對於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要深入推進實名制就業服務,通過主動提供多樣化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組織實施就業服務專項活動、開展就業見習、推進創業服務、保障畢業生就業權益等方面的措施,幫助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儘快實現就業。(記者 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