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3月31日專電(記者 張碩)記者3月31日從石家莊市政府獲悉,該市將嚴格規範學前教育收費,全市(含各縣、區)所有幼兒園只可向入園幼兒收取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幼兒在園期間不能調整收費標準,嚴禁辦班亂收費。
根據相關規定,公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收入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收入納入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各幼兒園必須自4月10日起設立統一的公示欄,公示所有收費項目和標準,提高收費的透明度。
今後,民辦幼兒園若申請調整收費標準,需統一在每年的6月份申報。新的收費標準只能向新入園的幼兒收取,老生一律執行入園時的原標準,幼兒在園期間不能調整收費標準。
嚴禁全市各幼兒園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行收取費用;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挂鉤的費用;嚴禁以開設舞蹈班、圍棋班等各種興趣班名義,在規定的收費項目外變相強制向家長收取費用,且不得收取課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