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委組織部負責人就天津市2012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有關問題,接受了採訪。
問:2012年天津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選聘方式是怎樣的?
答:2012年,全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採取到指定院校直接選聘和面向原籍生選聘相結合的選聘方式。今年,我們在全市高校中選擇了10所院校進行直接選聘,經過嚴格的推薦考核程序,共選聘了251名符合條件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到濱海新區和9個農業區縣所屬村任職。同時,我們繼續堅持面向原籍生選聘的做法,計劃選聘315名符合選聘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到濱海新區和其他9個有農業的區縣所屬村任職。
問:哪些人可以報名應聘這315個“村官”職位?
答:具有本市選聘區縣原籍(生源地或現戶籍所在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或畢業1—2年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
選聘對象為30歲以下,原則上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也可選聘。參加選聘的基本條件是:(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自願到農村基層工作。(2)學習成績良好,能如期畢業。(3)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4)身體健康。(5)符合選聘區縣規定的其他條件。
參加天津市組織的“三支一扶”活動、“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活動且服務期滿的大學本科以上高校畢業生,本人自願且具備選聘基本條件的,經組織推薦(1次)可作為選聘對象。
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的畢業生,各類成人教育、遠程教育畢業生,專升本畢業生不在此次選聘範圍內。
問:選聘程序主要有哪些步驟?
答:通過採取本人自願報名、院校黨組織(或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黨委、現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人才服務機構)審查推薦、組織(人事)部門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決定聘用、培訓上崗等程序組織實施。經自願報名、組織推薦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參加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的筆試;由區縣黨委組織部進行面試,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擇優確定考察人選,進行體檢考察;體檢、考察合格並經公示後,由各區縣黨委組織部提出選聘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問: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有哪些激勵和保障政策?
答:天津市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9項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是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第二年按每人每月2400元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並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為其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央和地方財政將按人均2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二是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聘任期滿、考核合格,其在高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代償其助學貸款本息的50%。未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給予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務基層獎勵金2500元。
三是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聘任期滿、考核合格,根據本人意願,經所在行政村黨組織同意,報區縣黨委組織部批准,可以續聘,續聘期2年。續聘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納入大學生“村官”名額,可以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補貼標準與上一個合同期的第二年相同,並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為其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對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各有關區縣、鄉鎮、村可根據其現實表現、工作業績和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適當增加補貼金額。
四是全市在每年的公務員招考計劃中,拿出一定的職位,定向考錄聘任期滿、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
五是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聘任期滿、考核合格,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經區縣組織部門推薦,可參加一次選調生統一招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六是有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任務的區縣,本區縣和鄉鎮各類事業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的,要拿出一定的空缺職位專門用於本區縣聘任期滿、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
七是合同期滿後,3年內報考天津市高校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合同期滿並做出突出貢獻的,報考本市市屬高校研究生的,經區縣黨委組織部推薦,報市委組織部同意並與市有關部門協商,按照招生錄取工作程序和報考學校的實際情況,可適當放寬錄取條件。
八是被天津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後,在村工作年限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工資標準。進入企業工作的,其在村工作年限與其在企業工作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合併計算。今後在天津市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晉陞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九是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的,經區縣黨委組織部審核,報市委組織部同意,頒發《天津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證書》。
問:高校畢業生應聘到村工作以後,一般擔任什麼職務?對他們將如何進行管理和服務?
答:選聘的高校畢業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務。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係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工作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工作的意見》(津黨組發[2009]19號)有關規定進行。選聘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聘期為2年,由所在鄉鎮與高校畢業生簽訂聘任合同。聘任期間必須在村裏工作。(記者 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