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今年高考各批次院校錄取日程已經初步敲定:從7月6日持續到8月21日。記者6月12日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獲悉,省招辦已于近日下發《關於做好廣東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今年高考錄取將從7月6日開始。今年錄取政策最大的變化是,體育、音樂、美術類院校(專業)暫不實行平行志願,仍實行傳統志願模式錄取,且錄取不再放在提前批進行,而是與本批次(本校)普通類專業同批次進行。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昨日還透露,廣東省考生將在6月30日前填報志願,具體時間將視閱捲進度,很快公佈。
本科院校錄取仍實行平行志願
今年,廣東省仍然在本科院校實行“平行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設置第一、第二兩個院校誌願組。每個院校誌願組設A、B、C順序排列的三個院校誌願,每所院校設六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各批次投檔時,按院校誌願組順序投檔。即先進行第一院校誌願組投檔錄取,第一院校誌願組錄取結束後,再進行第二院校誌願組投檔錄取。
省招辦介紹,“平行志願”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按考生排序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序高的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A、B、C等院校誌願依次逐個檢索投檔。考生檔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考生的其他志願。
據了解,實行“平行志願”各批次投檔分預投檔和正式投檔。預投檔在第一院校誌願組正式投檔前進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況;正式投檔為高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預投檔時,投檔比例為1:1.05.正式投檔時,招生比例為1:1.
省招辦提醒,平行志願投檔各組志願及徵集志願均為一次性投檔,缺檔院校不即時補檔,待下一組志願或徵集志願時再行投檔。
預留計劃一律不得點名錄取
《通知》規定,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無計劃招生。高校按規定預留的招生計劃,一律按照教育部“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的原則,一律不得點名錄取。要堅決制止和打擊不法人員利用預留招生計劃非法招生、徇私舞弊。
省招辦要求,嚴禁任何高校委託個人或仲介機構組織、參與招生。高校招生工作人員要認真、如實解答考生及家長的招考諮詢,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故意隱瞞招生錄取情況,欺詐考生。對嚴重違規招生的學校,由教育部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限制招生、暫停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對嚴重違規招生的學校負責人,將追究其領導責任。嚴重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應予以通報,或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
《通知》還要求,各高校要公開招生錄取收費項目和標準,實行“陽光收費”。各高校必須嚴格按照省物價局批准和招生章程公佈的收費標準收取考生的學費、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