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某大學高考招生詐騙案”5名主犯悉數落網。這起招生騙局涉及甘肅、廣東、北京等地考生,詐騙金額達140多萬元。
經公安機關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2010年上半年與在某大學內開設新青年司法考試分校的白某勾結,以“西部計劃試點班”為名,招錄高考落榜低分考生,詐騙錢財。隨後劉某等人在其租用的某大學校區辦公室以某大學名義進行“招生”,共騙取10多位考生家長147.8萬元。劉某等人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抓獲。
2011年7月,陜西省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劉某等5人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不等,違法所得147.8萬元退還被害人。
近年來,在高校錄取期間,招生詐騙案時有發生。不法分子通常利用網絡發佈虛假信息,虛構與招生部門有密切關係,冒充招生院校工作人員,編造虛假“內部指標”、“定向計劃”、“補錄計劃”等,聲稱只要交錢就能實現“低分高錄”,實施各種詐騙活動。教育部及各省招生管理部門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切莫輕信那些所謂“有辦事能力”的人,謹防落入騙局。要通過正規合法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及相關信息,不要心存僥倖,道聽途説,以免上當受騙,蒙受精神和財産損失。同時,正告少數不法分子,一切企圖通過不法途徑騙取錢財,擾亂招生秩序,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