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佈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考生紙質檔案遞送辦法。
2012年被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的個人紙質檔案由考生本人按規定領取後,在報到時帶交到錄取高校。領取時間統一安排為8月27日(週一)至31日(週五)。若高校規定新生報到的時間早于統一安排的時間,考生可于14日至本週五領取。屆時,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報名所在的畢業中學或區(縣)高招辦領取本人紙質檔案。畢業中學或區(縣)高招辦經核對無誤,並經考生本人簽字認領後,將密封好的紙質檔案交考生自帶到錄取高校。院方提醒,紙質檔案屬個人重要資料,考生不得擅自啟封、拆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