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9月11日專電(記者 劉美子)記者從安徽省教育廳獲悉,為加強全省校舍工程項目管理,確保安全質量責任到人,今後安徽省學前教育建設工程項目都要設置永久性標牌,上面備註工程建設情況以及修建時擔任縣(市、區)長、教育局長和園長的名字。
根據規定,凡列入國家、省、市、縣(市、區)學前教育建設工程的土建項目,包括新建和改擴建幼兒園項目,均應在建築物醒目位置設置標牌。標牌上的內容,除了幼兒園園舍名稱、項目竣工時間、鑒定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各單位法定代表人外,還包括修建建築時的縣(市、區)長、縣(市、區)教育局長、園長等相關領導名字。此外,房屋的建築面積、資金來源、總投資情況等都要標注在標牌上。標牌要採用黑色大理石鐫刻,對標牌規格尺寸也做了規定。
“讓領導留名,假如校舍以後出現問題,通過標牌就可以立刻找到當初的負責人。”安徽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設置標牌是今後國家、省、市、縣檢查驗收項目工程的重要內容之一,標牌的設置將與單體建築竣工驗收同時完成。規定要求,2010年以來完工但未設置標牌的,也要補充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