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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設創扶資金促高校畢業生創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12日 16時09分   來源:湖北日報

    記者從湖北省人社廳獲悉,湖北省設立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資金,從2012年起,每年安排一定數量資金,專項用於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今年安排首批資金1000萬元,採取無償資助方式,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提供項目資金支持。

    據了解,為鼓勵和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進一步做好青年創業就業工作,經湖北省委、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團省委聯合發文,出臺了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促進湖北省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

    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資金扶持對象為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畢業3年以內(含畢業年度),在湖北省內創業並依法登記註冊,取得營業執照的高校畢業生。根據項目吸納就業能力、科技含量、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因素,在由相關專家組成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資助專家評審團”評審後,將分別給予2萬元至20萬元的資金扶持。

    如何申請創業扶持資金

    1、扶持對象: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畢業3年以內(含畢業年度),在湖北省內創業並依法登記註冊,取得營業執照的高校畢業生。同一扶持對象不得重復獲得創業扶持資金資助。

    2、扶持方式:無償資助。

    3、扶持標準分為8個檔次:2萬元、5萬元、8萬元、10萬元、12萬元、15萬元、18萬元和20萬元。實際資助額度由專家評審團確定,原則上項目扶持金額不得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0%。

    4、申報的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按國家規定依法在湖北省內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是畢業3年以內(含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無不良信用和違法記錄;吸納3人(含3人)以上就業;處於創業初期,有完備的創業實施計劃;管理團隊能力較強,內部管理制度完善;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較為健全的財務規章制度;項目符合國家産業政策、技術要求,市場前景良好,具有帶動就業能力。對擁有獨立自主知識産權和發明專利、節能降耗、勞動密集型的創業項目給予優先扶持。

    5、申報及評審程序: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商註冊地所在縣(市、區)團委提交申報材料,畢業年度在校高校大學生可向高校團委提交申報材料。

    由專家評審團進行項目評定,確定扶持金額,具體由團省委組織。對申請扶持資金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由項目法定代表人和經營者進行現場答辯。(記者 陳嶼 通訊員 宋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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